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印度佛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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佛教,或覺者佛陀之教 ( 佛法 ) 是教導眾生證悟真理從輪迴中解脫的方法。佛教在公元前五世紀或六世紀時由釋迦牟尼佛或稱瞿曇佛所創。

佛陀的法教可綜合為三藏法教:律藏、經藏和論藏。其中主要的教法是戒、定和慧的修習。他們的功能是對治解脫的障礙─貪嗔痴三毒。
佛法在印度的早期發展
簡而言之,佛法的歷史發展可分為四個主要的階段:
1. 原始佛法時期
歷史上,佛陀開示法教,而他的弟子則把這些法教保存。這階段約在公元前六世紀中葉至公元前五世紀。

2. 闡釋法教時期
在佛法結集時,眾弟子對佛陀的法教作了不同的解釋。南傳佛法因此分為不同部派。這是第二期佛法的發展。這時期約為公元前四世紀至公元一世紀。南傳部派法教的發展,是由佛陀入涅槃後開始至約公元前一世紀末。在第三次佛法結集之後,南傳法教已分裂成18個部派。這些南傳法教主要是根據佛陀在經中的開示。而那些戒律則主要是根據律藏和論藏的分析。南傳佛法主要是提供個人解脫的修持法門─別解脫道 ( Pratimoksha ) 。

3. 大乘佛法時期
佛法發展的第三期是大乘佛法的興起。大乘佛法主要有唯識和中觀兩派。這佛法第三期約在公元一世紀至七世紀。在龍樹、無著、世親和其他佛法大師應世時,大乘佛法有突破性的發展。

4. 金剛乘時期
在公元七世紀後,金剛乘開始在西藏發展。金剛乘在印度時期並未普傳給弟子。因為時機尚未成熟,這些法教均被高度隱藏和保密。在薩惹哈 ( Saraha ) 、龍樹菩薩和其他大成就者的時代,金剛乘密續的修習才獲進一步推廣。當金剛乘傳至西藏,經由蓮花生大士、馬爾巴大譯師和很多其他偉大的印度及西藏上師的加持, 它得到全面的發展。
佛法傳播到亞洲
公元三世紀開始,佛教傳播到印度以外地區,配合不同國家的文化佛教得到高度的發展。事實上,在公元前二世紀,佛教已開始傳播到多個亞洲其他國家,並在這些國家植根。

公元前250年,阿育王的兩個兒子馬辛達 ( Mahinda ) 和山含米塔 ( Sanghamitta ) 把佛教帶到斯里蘭卡。這是佛教首次正式傳播到印度以外的地方。在公元三世紀阿育王時代,佛教已傳到緬甸,公元二至三世紀傳到柬埔寨和中國,公元三世紀傳到印尼。公元四世紀,佛法再由中國傳到韓國。公元522年,佛法由中國傳到日本。佛法由緬甸傳到泰國則是在公元六世紀。傳到西藏則是公元八世紀初。
佛法在印度的湮滅及復興
在公元十三世紀後,佛法在它的發源地印度湮滅。主要原因是不斷遭到基本教義回教徒君主的破壞。但時至今天,佛法仍在向其他國家發展,並獲得提倡。在近年,不同的南傳上座部佛教、大乘和金剛乘佛教法教亦反哺印度。